去年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,没有超过工资薪金8%,为何也不允许税前扣除?
发布日期:2023-03-23 11:08:56 访问次数:392
请问
去年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,没有超过工资薪金8%,为何也不允许税前扣除?
答复
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,强调“实际支出”,因此,已计提的“职工教育经费”虽然超过没有扣除比例,但是没有实际支出的,也不得税前扣除。对于未使用部分(余额),应做纳税调增。
参考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51号)规定,自2018年1月1日起,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%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