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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载】不延期!3月31日前,这两项申报必须完成!

发布日期:2024-01-29 10:27:34 访问次数:100

温馨提示,2024年有2项申报到3月31日结束!这是这段时间大家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哈。



01

不延期!不延期!

3月底结束!


这两项申报,纳税人近期务必重视,尽早完成。


一、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,截止到3月31日


二、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付申请,截止到3月31日






(向上滑动查看内容)



注意:以下三项汇算清缴,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!


02

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!


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应在3月31日前完成,而不是6月底!


一、哪些人需要办理呢?


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、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,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,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,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。


二、在哪儿缴?怎么缴?


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,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,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;取得多处经营所得,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,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,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,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C表)》。

三、办理渠道有哪些?


(一)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;(二)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(注意只能报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);(三)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。


四、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如何计算?


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-(成本+费用)-损失


温馨提示:


1.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,没有综合所得的,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,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。


2.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,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;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采取“先分后税”原则计算。


五、申报指引


1.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(可使用个税APP扫码登录,或账密登录):


2.点击【我要办税】(首页使用鼠标拖动到【我要办税】即可出现下拉菜单)—【税费申报】—【经营所得(B表),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:


3.申报年度选择【2023】,点击确定后,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。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,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,系统会自动带出“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”信息。

4.录入收入成本信息,其中带*号为必填项。


5.录入纳税调整增加/减少额,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,可直接点击【下一步】。


6.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。当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,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其中一处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。若已在综合所得扣除,选“是”;


若没有,则选“否”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:


7.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【提交】,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。


注:申报表报送成功后,如发现申报有误,可返回修正。点击【我要查询】—【申报查询(更正/作废申报)】—【查看】。如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,可作废申报。


03

个税手续费退付申请!

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,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,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。


自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,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扣缴端)“退付手续费核对”模块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。


操作步骤:


第一步: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扣缴端)。


第二步:登录扣缴端后,在“代扣代缴”界面,点击左侧菜单“退付手续费核对”


第三步:点击【获取结报单】按钮获取“结报单”和“单户核对清册”,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,确认实缴(退)金额及入(退)库时间是否正确。

温馨提醒:

(1)已经结算退付过手续费的数据,请勿进行勾选。

(2)若核对结报单数据有误的,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。


第四步:核对完成后,点击【申请退库】。

温馨提醒:

(1)【确认结报单】界面中结报期限应为2022-01-01至2022-12-31。

(2) 系统显示的结报时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。


第五步:在【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】中依次选择“开户银行”、“银行账号”【提交】。

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,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至所选择的银行账户内,请注意查收!


温馨提醒:

(1)收款人名称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,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号。

(2)收款人名称与扣缴义务人名称不一致的,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。


二、手续费到账后,企业如何核算和使用?


1、企业能取得多少手续费?


简单说,如果企业代扣代缴个税100万元,就可以收到2万元的手续费返还。


2、手续费怎么用?


相关法规没有硬性规定企业取得手续费的用途,可以奖励给办税人员,也可以用于公司的日常开销。
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)以及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》(财行〔2019〕11号)相关规定,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,从用途上可以有两种方式:一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、奖励办税人员,二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支出


3、会计上怎么核算?


企业收到手续费属于本单位的收入,应该单独核算,财政部会计司 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》中明确,个税手续费返还应该计入报表“其他收益”项目。

会计分录:

(1)收到返还手续费

借:银行存款

     贷:其他收益

          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

(2)支出时根据不同用途做分录

如奖励给财务部办税员的:

借:应付职工薪酬

     贷:银行存款

用于日常支出的,计入相关费用即可。


三、返还手续费要不要交税?


1、增值税


关于增值税的缴纳基本各地都有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口径。


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给出的回复,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按“商务辅助服务——经纪代理服务”项目缴纳增值税,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%,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%(注: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按1%,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享受免税)。


持有这个观点的还有深圳、内蒙古、厦门、安徽、大连、重庆、辽宁、河南、福建、浙江等地税务局。


实际操作中,建议企业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。


2、企业所得税

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和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企业收到的手续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,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
同时,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。如用于办税员的奖励,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。


3、个人所得税


手续费奖励给办税员的,要不要代扣代缴个税?存在争议。


江苏省、安徽省税务局认为,根据财税字〔1994〕20号的规定,应该免征个税。(财税字〔1994〕20号)相关规定,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,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
河南省、河北省、山东省认为单位取得手续费后再支付给本单位办税人员,不属于财税字〔1994〕20号规定的免税情况,应该并入工资薪金纳税。


实际操作中,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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